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看病就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健康码”管理,提供人工查验登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增设“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专门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验证身份证、户口簿、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开展人工查验登记,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二、保留足量人工服务窗口,配备老年人就医引导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过程中,要保留足量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鼓励接诊量大的机构专门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通过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推广“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少跑腿,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三、提供多渠道挂号等服务,积极开展网上办理就医适老化改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足量的现场号源,完善电话、网络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对网络办理就医的智能终端、智能APP开展适老化改造,使其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设计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等终端产品。
四、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服务,积极推广智能化健康监测终端产品
保留传统签约渠道,确保老年人可以通过线下方式与家庭医生签约。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规范积极向行动不便、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治疗、慢病随访、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出诊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引入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加强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积极推广智能化健康终端设备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实现老年人就近就医的“主战场”,是辖区老年人健康的“守门人”。各地要高度重视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积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贴老年人需求,推出更多更好的创新适老化做法。我司将对各地好的工作经验做法适时进行宣传推广。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2021年1月7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