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2021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文件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程序》第31条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程序,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参照国家甲级资质认可程序,我们拟定了《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用以规范我省乙级资质认可工作。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依法修订。严格以《职业病防治法》和《办法》为依据,注重研究法律释义,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原意和制度设计的核心内涵和精神实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合理适当。遵循合理性、适当性的原则,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坚持全面梳理。依据《办法》对现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订、废止与《办法》不一致的文件,结合实际制修订必要的配套文件。
三、修订的主要过程和内容
本次程序制定由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负责,期间征求委综合监督处意见,通过了委政策法规处规范性文件审查,并征求了法律顾问的意见,于3月23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乙级资质认可程序分为“申请与受理、技术评审、批准认可、资质变更、增加业务范围、资质延续、其他”等七个方面(后附14个附录),3个附件分别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新旧业务范围转并表》。
四、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发布日期2021年3月26日,自2021年4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