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启明行动--眼健康,从娃娃做起”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21〕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儿童眼健康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落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启明行动—眼健康,从娃娃做起”主题宣传活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启明行动活动主题为“眼健康,从娃娃做起”。强调0~6岁是儿童眼睛和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倡导和推动家庭及全社会重视这一时期儿童眼健康问题,科学防治儿童眼病和视力不良,给孩子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海报墙报、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向社会公众传播儿童眼保健重要意义,普及科学知识。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开发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科普作品,利用互联网媒体扩大传播效果,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营造关心支持儿童眼健康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儿童眼健康咨询指导。医疗机构要以儿童家长和养育人为重点,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眼保健和眼科临床服务,开展个性化咨询指导。要针对儿童常见眼病和近视防控等重点问题,通过面对面咨询指导,引导儿童家长树立防控意识,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养成爱眼护眼健康行为习惯。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儿童眼保健义诊咨询活动,推动咨询指导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三)推进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组建专家组,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专业技术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开展质量控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的可及性,不断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六一”儿童节、爱眼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全年“启明行动—眼健康,从娃娃做起”主题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各地在开展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等可反馈我委妇幼司。
联系人:妇幼司 侯冬青、马力
电话:010-62030671、62030604
邮箱:fysetwsc@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作者:r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