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科教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医学科研机构: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体制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诚信行为,强化医学科研机构科研诚信监管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