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60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390元,低档每人每年26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需补缴当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激励政策
(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
五、参保登记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办理方式。先关注“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选择参保地,继续点击“网上办事”→“学生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填写信息申报,完成参保登记。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社区(居、村)、中小学校办理方式。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办理信息整理和录入手续后,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大中专院校办理方式。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医保经办机构集体登记。
(五)新生儿办理方式。新生儿可在分娩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六、参保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1.线上缴费方式:
(1)二维码缴费。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扫描银行开发的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分行和银联商务集团联合开发的“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
(2)支付宝缴费。选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关注后通过“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
(3)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4)微信小程序缴费。选择“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5)手机APP缴费。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6)“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7)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通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8)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可在当地设立的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
2.对不便于线上缴费的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和第三方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提倡广大居民选择线上缴费方式。
(二)集体缴费。集体缴费的,由单位集体安排专人指导或代收个人缴费,按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七、参保任务目标
根据全民参保计划和省下达的全民医保覆盖率目标要求,2021年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确保基本医保参保率不降低,参保人数至少要达到常住人口数的96%以上,力争达到98%,确保实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政府资助人员”),以及大中专学生100%全覆盖。覆盖率总体目标达到98%以上的为先进单位,大中专学生和总体目标达不到96%的视为未完成任务。根据各地总体目标、大中专学生任务完成情况和较上年提升幅度,按照功效系数法进行量化排序确定名次。(总体目标占60分,大中专学生任务完成情况占25分,较上年提升幅度占15分。)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参保任务目标见附表。
八、强化服务保障措施
(一)建立全民参保计划库。要完善升级改造业务信息系统,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调大数据部门实现与扶贫、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核实死亡、离职等停保、断保人员情况,及时终止其医保待遇。着力解决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要在医疗保险参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重复参保数据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重复参保数据的核实工作,实现重复数据动态清零。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实现应保尽保,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屏、手机APP、短信平台等途径,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政策宣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在线直播互动等形式,把参加居民医保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居民参保的政策讲清楚,把居民应当依法参保的规定要求讲到位,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和好处讲明白,充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
(三)分类抓好不同群体人员参保。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参保,把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在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作为动员参保的重点,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分析情况,分类制定对策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政府资助参保人员,要做到一户不落,一人不差。
(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简化参保手续、优化参保流程,兼顾各类人群,因地制宜研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便民参保缴费方式。通过开通官网、网银、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多种缴费途径,实现“不见面”“零接触”缴费;同时,应适量保留窗口、自助缴费机、代收银行等传统缴费途径,保证使用网络不便的人群缴费;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由社区(居、村)干部、包驻干部入户帮助代缴。税务、医保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社保所、社区(居、村)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缴费全程有人指导帮靠,缴费环节顺利畅通。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把202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动落实。要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实责任,把任务、责任落实到镇(街道)、社区(居、村)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及领导包靠制度,加强对参保缴费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督促。把居民医保参保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专项考核内容,加强对考核结果的使用,综合施策,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参保的积极性。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医保和税务部门主动牵头,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主动做好参保缴费情况交流、工作调度、问题研究解决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参保筹资任务目标。
附件:潍坊市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目标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潍坊市税务局 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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