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加强精神科医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0〕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