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教育局、科技局、体育局、医疗保障局、残联、军队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的《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中医药医政发〔2020〕4号),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制定了《山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军区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提升全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的《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中医药医政发〔2020〕4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统筹推进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特色优势、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让人民群众能够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中医药康复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1家国家级中医康复医疗中心,至少1家中医药特色三级康复医院,不少于10家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独立设置康复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全省培养不少1000名中医药康复人才,制定推广不少于20项中医药特色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产出并转化一批科研技术成果,研发一批中医药特色康复诊疗设备。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康复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与中华传统体育、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度持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中医康复医疗中心。争创1家国家级中医康复医疗中心,在全省布局建设不少于10家省级中医康复医疗中心。发挥中医康复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各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康复服务机制。鼓励开展中医康复专科联盟建设。通过国家和省级中医康复医疗中心建设,联盟各级中医康复专科,形成“布局合理、疗效显著、核心带动、整体推进”的创新发展格局。﹝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
(二)建设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依托中医基础好、康复能力强、技术力量雄厚的省、市级医院,建成不少于1家具有一流服务、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三级康复医院。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改扩建形式建设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要求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
(三)强化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重点开展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症的康复诊疗工作,探索中医康复特色诊疗新技术。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全部设置康复科。综合医院康复科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设置,均应达到可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的必要条件。推广国家中医一体化康复诊疗模式,开展中医康复全科化试点,逐步建立临床与康复融合的中医康复全科化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军区保障局、省残联﹞
(四)提升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广泛应用适合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业化的中医药康复设备,扩大康复教育、辅具指导、居家康复训练指导的覆盖面。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康复能力培训,提升日常康复训练、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制定中医药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
(五)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重点专项。
1.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干预专项。建设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防治中心,强化省市县三级儿童青少年近视小儿推拿防控基地建设,尽快形成完善的防控体系。建设中西医结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健全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的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2.实施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干预专项。挖掘整理防治特色优势技术,研究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加强人才培养,推广普及中医矫正技术,培育专项技术服务团队,建设省级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防治中心,布局一批中医药防治基地,建立健全全省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防治服务网络。﹝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3.中医康复全科化专项。按照《山东省县级中医医院“五个全科化”工程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中医康复全科化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诊疗技术应用于临床各科。构建具有中医特色多学科融合的一体化康复专业团队,专病专治,制定精准康复方案。﹝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
4.心肺功能中西医结合康复管理试点专项。针对慢性病、中风病、老年病等疾病导致的心肺功能障碍,制定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康复管理方案。依托三级中医院网络信息中心,通过“互联网+”技术平台,建立居家患者、线上和线下服务三位一体的慢病康复诊疗管理平台,对接智能可穿戴设备,配套视频及监控设备等,探索建立心肺功能等重要生命体征及数据在线监测,远程提供及时医治和医护咨询,社区线下重点服务的三级医院医生-社区医生-患者三方互动的管理服务模式。﹝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
(六)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全省中医药康复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运行机制,加强各级中医药康复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强化设施设备及经费保障,配齐配强质量控制人员,开展中医药康复质量控制能力培训,定期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工作开展质量评估。﹝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军区保障局、省残联﹞
(七)强化中医康复人才传承培养。整合中医药类高等医学院校优质教学资源,在师资配备、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临床教学等方面向康复专业倾斜。综合院校和体育院校康复相关专业应将中医康复类课程列入必修课。鼓励医学院校设置中医康复等相关专业。依托国家中医康复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加快培养中医药康复领域高层次人才。强化中医药康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产教、医教融合育人,培养中医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急需的高素质、实用型中医药康复技能人才。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将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项目纳入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师承教育和毕业后教育计划和规划。依托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康复重点项目基地和残疾人康复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开展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培训,到2025年,培养至少1000名中医药康复专科骨干。﹝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
(八)加强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支持开展中医药康复理论研究,系统挖掘整理中医药康复历代文献,收集整理古今中医药康复学术研究成果,挖掘特色疗法的理论精华,开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技术的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结合我省开展的“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支持研究制定中医药康复技术和诊疗方案、中医康复单元相关疾病或功能障碍的技术规范、临床指南、康复服务技术包等。鼓励开展基于中医药康复理论的新设备、新产品研发,加快推动中医药康复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医养健康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中医药康复研发生产。﹝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
(九)推进体育运动与中医康复的融合。充分发挥中国传统项目在全民健康、慢性病预防和中医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各级体育健身、医疗等机构,加大对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开展传统运动康复服务;在医务人员培训中增设中国传统运动康复课程;打造集体质测试、运动风险评估、运动处方开具、科学健身指导、健康科普讲堂为一体的体医融合中医康复服务实体。﹝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
(十)推进中医药康复信息化建设。依托现有医疗机构信息化资源,建设中医药康复数据库。在中医药康复结局评价的基础上,优化诊疗技术方案,以信息化支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健全中医药康复质量控制信息系统,综合运用抽查抽检、定点监测等手段,实现精准高效的中医药康复质量控制。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互联网中医康复医院,开发中医康复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空间,创新服务运营理念和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省军区保障局﹞
四、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1年2月—2021年5月)
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各市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动员部署本辖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5年12月)
2021年5月至6月,各市根据《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各项工作任务的年度目标和落实措施。
2021年6月—2025年12月,各市根据《方案》,推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三)总结评估
1.年度总结(每年度11—12月):各级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总结评估(2025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中医药康复服务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体育局﹞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保障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合理的财政经费支持。医保部门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特色康复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体育部门要大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国传统体育运动,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的结合,形成体医融合新模式。各级残联要配合中医药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针对伤残的中医药康复技术和方案,支持指导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医保局、省残联、省体育局、省军区保障局﹞
(三)坚持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康复医疗服务,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领域,推动康复与功能状态检测、养老、护理、体育、健康保险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专业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学术交流,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医保局、省体育局、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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